平成24年7月9日(2012年),对在留管理制度・住民的登录制度做了变更。也就是废除了外国人登录制度。
在留资格卡
对第一次到日本并滞留一段时间的人(如留学生持有3个月以上的签证),在通过入境的时候会得到再留资格卡。
从主要几个大机场(如成田・羽田・中部・関西)第一次入境时,当场会拿到再留资格卡。从这些以外的机场或港口入境的话,之后会把再留资格卡直接寄到你在市政府登记的住址处。
必须随身携带「再留资格卡」,入境审查官・警察要求你出示时,随时都要出示。
滞留期间
以留学签证来日的滞留期间分别为,3个月、6个月、1年、1年3个月、2年、2年3个月、3年、3年3个月、4年、4年3个月。
申报住址•各种申报手续
决定了住址以后,一定要在14日以内向所在市、区、町、村政府呈报。
另外,关于其他的各项呈报・申请手续,在以下的表格做了汇总,请确认。
呈报・申請内容 |
呈报・申請单位 |
新住址或住址有变动时※ |
市区町村 |
更改姓名、国籍・地区等時 |
地方入国管理局 |
更新在留资格卡的有効日期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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丢失了在留资格卡或在留资格卡很脏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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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配偶身份,在留資格是「家族滞在」或「日本人的配偶者等」留日人员,当和配偶离婚或死别的情况发生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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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所属机关(大学)脱离关系、变动机关、转学時 |
WEB:法務省网站 |
※取得了住民票的外国人,当要迁移到另外的市町村时,临走前一定要到所在的市町村政府办理转出手续,领取转出证明信,再到迁入的市町村政府去办理转入手续。
再入国許可制度(不要手续费)
此制度是对想继续留在日本,持有有効护照和再留资格卡的外国人,可以在出国后一年之内(在再留期限到期之日为止),原则上不需要再办理再入国许可手续就可再度来日的制度。
出国时、一定要提示再留资格卡!!
<参考>
法務省 入国管理局「新在留管理制度出台」
(↑↑ 有多种語言的版本、请参考 ↑↑)
総務省 有关外国人居民的住民基本台帳制度